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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鳳媖/台北報導
2010台灣燈會因主燈特效煙火意外,造成多位民眾遭落焰灼傷,依交通部觀光局彙整嘉義基督教醫院及保險公司資料顯示,3月18日所有傷患均已出院,迄99年4月14日止,計有18位民眾完成和解、6位民眾將於近期內和解,14位民眾表示傷勢輕微,毋須另行請求賠償,其餘大部分民眾將俟復原後再行檢據申請理賠和解。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燈會煙火意外發生後,為協助傷者爭取權益,該局會同嘉義市政府於99年3月29日前往嘉義基督教醫院為家屬爭取有利的醫療計畫,並於31日主動向嘉義市東區調解委員會申請召開調解會議,該次調解會議因保險公司所提出之理賠金額與傷者提出理賠金額尚有差距,經觀光局積極介入協調,雖於4月9日第2次調解會議中將保險公司之理賠金額提高近1倍,惟與受傷民眾期望理賠金額有所差距,該局將協助傷者再與保險公司協調放寬理賠認定條件,俾於4月16日第3次調解會議中由保險公司提出更高理賠金額,全力為傷者爭取權益。
交通部觀光局再次強調,該局自始均秉持同理心站在傷者立場,盡全力協助受傷民眾向保險公司爭取最大權益,也請外界不要對政府部門積極介入協助傷者爭取權益之態度有所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