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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鳳媖/台北報導
鑒於埃及政府已宣佈在首都開羅、亞力山卓及蘇伊士等城市實施宵禁,為確保國人安全,外交部決定自本(1)月29日暫時調整埃及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自原本黃色調昇至橙色(即非必要請避免前往),請國人高度小心,避免非必要之旅遊;已在埃及旅遊之國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場所,並隨時注意相關新聞報導。
交通部觀光局經與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商定前往埃及旅遊之旅遊契約解約退費處理原則為: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8條之1規定辦理。出發前,本旅遊團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者,準用前條之規定(即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旅客),得解除契約。但解除之一方,應按旅遊費用不得超過5%補償他方。
觀光局表示,旅客如欲延後行程或轉團者,仍得洽商旅行社辦理,俾減少雙方損失。有關埃及之最新情事,該局仍將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保持聯繫,俾採取有效之因應措施,確保消費者權益。
有關埃及旅遊警示資訊,已登載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http://www.boca.gov.tw/最新訊息/或/國外旅遊警示/),國人可逕利用該網站查詢最新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