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3日 星期日

台語歌壇高材生 林姍靠媽進歌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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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oNews】 林姍從小就愛唱歌,媽媽為鼓勵她,常不辭辛苦帶她跨縣市趕場比賽,因為爸爸要工作,家中有4個小孩的媽媽,常早上送孩子上課、中午送便當,媽媽當全職家庭主婦,還要兼作「假日星媽」,等她下課後或放假,就帶林姍往返跨縣市去参加歌唱比賽,更讓她從小學習各種舞蹈才藝,憶起兒時她眼眶泛紅,感謝媽媽勒褲帶過日子,從小就花大錢栽培她的「歌舞」才華。(圖/林姍宣傳照)

媽媽讓林姍幼稚園時,就學起當時的貴族才藝—芭蕾舞,開啟林姍的「舞動人生」,國小時學民族舞蹈,到國、高中都是就讀舞蹈實驗班,畢業後参加補習班,積極準備大學聯招,一口氣報考文化大學、北藝大跟當時藝專等少數有舞蹈科的大學,沒想到居然都高分落榜,造成她很大打擊,隔年幾乎放棄轉考一般大學科系。媽媽苦口婆心勸她,要追求表演藝術更上一層樓的學習,她也覺得媽媽是她的「福將」,有她壓陣就安心,就放輕鬆心情下再度報考,林姍就以第一名順利考進文化大學舞蹈系,一吐之前落榜的苦悶,成為當時少見的高學歷台語歌手,以外號「夜市大學生」躍上當時娛樂大報顯著版面。

林姍媽媽和爸爸都是有歌星證的歌唱好手,她在耳濡目染下自然也愛唱歌,媽媽在她課餘帶著四處征戰,得到不少獎杯後,也吸引表演樂團的場子找上門,不少歌唱老師想吸收到門下教學。知道林姍才華出色的歌唱老師,也曾經推薦黃思婷到豪記唱片,感覺藝人走紅,唱片公司並沒很「尊重」來回饋他,轉而推薦給海翔唱片。(圖/林姍宣傳照)

林姍順利簽約後,翻唱不少暢銷國、台語歌曲,更在初三時灌錄個人專輯新歌「一生甘願為你錯」、「傷過心的人」,公司送她去韓國拍MV,歌曲走紅、專輯暢銷後,老闆特地打造兩萬多元的金錶送給她。林姍因是學生歌手身分,只能在夜市簽唱促銷,不能像成年歌手上電視,跑晚上通告去全力打歌,但也造就在全省夜市極度走紅,跟豪記唱片的黃思婷分庭抗領,成為當時對打的兩大夜市小天后!沒想到事隔6~7年後,兩人成為同門,兩人戲稱:「不是冤家不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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