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 星期五

打擊盜版、保障合法 建立國際OTT平台 發表「合法正版」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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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020 線上影視音產業論壇 由左至右,CATCHPLAY執行長楊麗貞、諾耶廣告董事長李蕙、文化部次長李連權、OTT協會理事長錢大衛、外貿協會副秘書長李惠玲、杰德創意影音執行長林志杰)

【WoWoNews】隨著OTT市場高速成長,各項挑戰也逐一浮現,台灣OTT業者應如何因應市場變化,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與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簡稱OTT協會),於11/13(五)共同主辦「2020線上影視音產業智財權挑戰及未來發展論壇」,針對現今網際網路時代下,有關防制盜版侵權、海外國際隊之發展、數位廣告之佈局方向、擴大影視內容自製及有效的OTT商業模式等議題,邀請司法實務、學者、專家及產業界人士來跨界討論,共同找出解決問題及促進未來OTT產業發展的方法,進而立足臺灣,放眼全球,拓展海外國際市場。

在面對越來越多跨國OTT競爭,臺灣的影視作品要如何推向國際、擴大在世界的能見度?OTT協會理事長錢大衛認為,隨著電信暨網際網路的發展,今(2020)年臺灣正式進入5G超元年,加上疫情關係宅經濟備受重視,線上影視音服務已成為人人必備的隨身娛樂。但目前盜版問題一直存在,造成臺灣OTT產業每年超過283億新臺幣的損害,而要迎來臺灣OTT產業的高速發展,除了防制盜版侵權問題外,臺灣必須積極發展自主的數位廣告生態圈,建立走向海外的國際OTT平台,將臺灣優質文創及影視音之視聽著作推向國際,增大臺灣在世界的能見度與話語權。

因此,近年文化部與OTT協會達成共識以「內容為王、平台為后」為目標,鼓勵臺灣本土OTT業者積極參與自製或投資產製內容,藉由取得IP(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進行多角化經營,將優質的台製內容推上國際,以站穩影視音串流的大時代。

另外,論壇中也提到對於目前NCC正在推動的OTT專法,其實並未符合產業界的需要,特別是不能解決盜版網站架設在臺灣的機房及金流之問題。建議面對動輒超過8,000家的第三方支付業者,應在OTT專法中授權金管等政府機關制訂法規加以管理;對於盜版網站使用機房的問題,則可比照iWIN設立一個OTT自律的中介組織,協助政府及影視音產業界來處理盜版網站的問題,如經鑑定識別其為盜版網站,則主管機關就可依OTT專法,禁止使用臺灣的電信機房及雲端設備及金流等。

同時OTT協會理事長錢大衛強調,台灣OTT協會之會員均為台灣境內之合法業者,藉由今日會議正式對外公佈「合法正版」識別標章,凡是於OTT影視音平台或網站上有標示此一正版標章者,消費者都可以放心觀賞境內外之合法影視音作品。

論壇中也有分享到OTT商業模式及營運上,現在臺灣數位廣告的大幅成長,面對外國數位廣告平台搶占臺灣超過七成的廣告大餅,境內業者需要有一個創新的模式去運營,如能結盟共同經營,注入新技術,將數位廣告的受眾市場,一口氣從電腦、手機再延伸至家家戶戶的電視上。台灣本土OTT業應要設法成長茁壯,在市場上尋求更多機會,開創獨特的線上廣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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