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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oNews】針對壹週刊有關「文化部與文創一號共同投資【花漾】電影,圖利中資。」的報導,文化部今天提出回應聲明:【花漾】是前文建會與國發基金、台灣文創一號股份有限公司組成的投資審議委員會於100年12月通過共同投資拍攝的電影。該片以包底分紅方式進軍大陸市場,保證台灣方收益,絕無圖利中資。
電影花漾與大陸方「包底分紅」的「保證票房」合約,係採取了確保台灣方收益的最佳選擇。大陸方購買花漾版權,保證台灣方穩拿人民幣900萬元的回收,相當於近4500萬元新台幣的收益,已是近年來兩岸合拍片以「包底分紅」方式台灣方回收數極高的紀錄。而大陸方也另外必須投入資金及人力成本,包括辦理電影在大陸上映的行政手續,負擔電影在大陸市場的拷貝、發行、通路、行銷及宣傳等所有支出費用。當大陸市場票房超過人民幣5500萬元以上時,臺灣的南方島公司還可以參與分紅,文化部亦可以股東的身分參與利潤分配。而中國大陸市場以外所有收入,大陸方皆無權分潤,全歸南方島公司所有。報導所稱「文化部投資花漾圖利中資」,完全與事實不符。
文化部投資具有潛力的電影公司,拍攝的電影以台灣製作團隊為班底,製作出氣勢磅礡的古裝電影行銷海內外,此次談成大陸方的高價「包底」進軍大陸市場,是極為優惠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