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 星期一

農委會調整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 臺灣獼猴不再列保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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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oNews】在專家學者們審慎的檢視磋商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可望調整修正了。山羌等8個物種將改歸類於一般類野生動物,而新增草花蛇等17個物種入保育類野生動物。未來,這份名錄也將在長期持續的監測下,約兩年做一次評估,若有緊急狀況更可立即啟動評估,使臺灣野外生態環境趨於健全的動態平衡。

行政院農委會今(6月25日)召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議」,會中檢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報的多處保護區保育計畫書修正案,並針對由各野生動物類群專家小組依「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評估建議之國內野生哺乳類、鳥類、兩爬類、昆蟲類及魚類等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修訂進行討論。會議結論,新增草花蛇、林三趾鶉、大濱鷸等17種野生動物由一般類調整為保育類野生動物,8種由保育類調整為一般類的有山羌、臺灣獼猴、白鼻心、大田鷸、龜殼花、雨傘節、眼鏡蛇、短肢攀蜥。修正後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將辦理預告,蒐集各界意見後,再依行政程序辦理後續公告作業。

林務局說明,本次諮詢委員會討論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調整案,其調整建議,是依各物種的野生族群分布、成年個體族群量、族群趨勢、分類地位、面臨的威脅(棲地面積消失的速率、被獵捕及利用的壓力)等相關指標綜合評估結果,其中哺乳類群由裴家騏教授、鳥類由方偉宏教授、兩爬類由林思民教授、魚類由曾晴賢教授、昆蟲類由臺灣昆蟲學會趙榮台理事擔任召集人,並邀集專業領域學者及長期調查野生動物的民間團體組成專家小組進行評估,相關評估會議分別於去(106)年6月起至今(107)年3月間辦理完竣。

評估結果,除昆蟲類及魚類名錄沒有調整,哺乳類的山羌、臺灣獼猴及白鼻心,兩爬類的眼鏡蛇、雨傘節、龜殼花、短肢攀蜥,與鳥類的大田鷸等物種,因棲地狀況穩定及商業獵捕與利用壓力降低且族群趨勢平穩或上升,由「其他應予保育野生動物」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而近年走私至中國供食用及寵物需求的食蛇龜、柴棺龜,因野外盜獵嚴重、族群減少,則由「珍貴稀有」調整為「瀕臨絕種」野生動物;另透過公民科學、新年數鳥與ebird等調查觀測結果,有多種鷸科、雀科鳥類新納入其他應予保育野生動物。

林務局表示,野生動物保育等級的評定相當嚴謹,相關物種的保育等級評估分類是依「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由學者依其專業及有長久野外調查經驗的民間專家群,針對各物種野生族群、棲地狀況及受獵捕壓力等相關指標綜合評估的結果,非僅考量單一條件或因素。而野生動物的族群數量估算,基本上是在一短期特定時間及區域內所進行的族群推估概況,無法評估該物種的族群發展趨勢。透過長年在野外進行生態調查的專家學者群,依照評估基準評定其族群發展趨勢的權重分數並進行討論,兼具專業、獨立、公正、客觀與嚴謹度。另保育類名錄的評估約每2年進行一次,但如果有個別物種受到緊急威脅,亦可召開臨時專家會議,加以討論應變。
這次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的調整,除臺灣地區原生動物新增17種為保育類,8種移出保育類動物名錄;國外物種參考華盛頓公約第17次會員大會最新修訂名錄,將瑤山鱷蜥等17種由珍貴稀有調整為瀕臨絕種野生動物,北美山豹等6種由瀕臨絕種調整為珍貴稀有野生動物,而國內已有產業發展潛力,具繁殖規模及成熟技術之爪哇雀則移出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

針對各界關切是否因為近年獼猴造成農損,所以要將其移除保育類名錄?臺灣獼猴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後,是否就不受保護、獵捕行為就無法可管?林務局強調,臺灣獼猴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單純的就是經由國內研究臺灣獼猴的學者所組成的專家群評估,其棲地與族群現況穩定,暫無需以「列名保育類」的高強度手段保護,絕非為了解決獼猴農損問題。因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侵害農作物的獼猴,即使是保育類,農民仍可進行撲殺手段在內的必要處置,名列保育類與否不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國內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森林法及國家公園法等相關法規劃設的各類保護區及國有林事業區,計佔全國國土面積45%;這些區域均為維護自然生態及動植物棲地之重要環境,棲息於區域內的野生動物,即使並非保育類也受到同樣程度的保護,非經申請及許可,不得獵捕野生動植物。林務局也舉例,本次檢討也將龜殼花、眼鏡蛇、雨傘節等三種毒蛇由保育類調整為一般類,原因也是由研究爬蟲類的學者所組成的專家群,依據其棲地現況與族群趨勢的評估結果,絕不會因為牠們是毒蛇,可能危害人畜,所以調降為一般類。

林務局說明,為持續瞭解近年來臺灣獼猴的族群趨勢與概況,林務局於彰化二水、臺東東河、宜蘭、南投等區域已啟動族群調查與監測計畫;另,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也透過公民科學家廣布性的網路平台系統,由各地民眾參與臺灣獼猴猴群、孤猴的分布與數量調查,計畫執行期間若發現野外族群有變動或異常狀況,將隨即召開會議,釐清緣由,並擬定因應作為。

林務局表示,本次會議亦針對今年4月28日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成立後,涉及海洋野生動物保育業務之移交工作進行報告,未來農委會與海委會將同列野生動物保育法中央主管機關,分別執掌陸域(含淡水野生動物)及海域野生動物保育工作,並各自成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分冶執掌野生動物保育相關業務。相信在各單位的攜手合作、專業分工之下,我國的野生動物保育更能面面俱到,不論是對全國民眾或是對自然生態,都是一大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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